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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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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主管部门:安顺市畜牧兽医局

办理对象: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一)运输、携带、邮寄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二)具备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安全保障措施;三)运输、携带、邮寄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

所需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同意进、出口批件;4、申请人身份证;5、申请人和接收人同时持有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证》。

网上办理流程:受理、特殊环节、审核、颁证与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受理地点: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电话:0851-32280004

投诉电话:0851-32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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