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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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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主管部门:安顺市畜牧兽医局

办理对象: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2.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

政策法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第五条第六条;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4.

所需材料:1、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2、生产许可证;3、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材料;4、产品标签样式和说明书;5、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6、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提供指定的饲料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7、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网上办理流程:受理、现场核查、审核、颁证与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受理地点: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电话:0851-32280004

投诉电话:0851-32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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