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牲畜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查
审批事项名称:牲畜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查
主管部门:安顺市畜牧兽医局
办理对象: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隔离间以及牲畜屠宰设备、冷藏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并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四)有3名以上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六)有满足畜类产品焚毁、化制、高温等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法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七条第十二条;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所需材料:1、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3、县区和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4、项目申报书;5、动物防疫合格证;6、申请表;7、审查表;8、项目实施方案;9、专家组审查意见;10、县级畜牧、环保、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受理、现场踏勘、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受理地点: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窗口电话:0851-32280004
投诉电话:0851-322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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