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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牧提复字〔2018〕1号 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农工党安顺市委第23号提案的答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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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A




安顺市畜牧兽医局文件


安市牧提复字〔20181                                                      签发人:解志明


Line 47

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农工党安顺市委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安顺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委对我市畜禽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法规建设,严控养殖污染

据统计,2018年,安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6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85%。为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进程,市畜牧兽医局组织草拟了《安顺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发布实施,明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推方式,积极探索整县推进,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装备配套率,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的目标,同时也明确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责任制度,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做好疏堵结合,依法管理无序生产与排污

立足我市畜牧业发展现状,按照削减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全面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前端”预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具体要求,对拟落户我市的畜禽养殖业分级分类执行环评相关要求,从养殖场选址、项目方案审查、养殖场设计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对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备案,严把项目准入关,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减轻畜禽养殖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二是加强“中间”控制,对养殖场开展统一赋码工作,实现对养殖场、专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的基础信息实行直连直报、动态管理。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益生素中草药等新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转化率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堆肥发酵粪水处理臭气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节水设备完善技术设备的组装,减少畜禽粪污产生。推广采用分阶段高效饲养等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引导养殖场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督促养殖场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有效处理粪污及废弃物;三是加强“末端”利用。鼓励养殖场将畜禽粪污通过生产沼气、堆肥、沤肥、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和“固体粪肥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畜--菜(粮、果、蔬)”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四是落实养殖户资金补贴政策,通过实施“公司+合作社+农户”畜禽代养模式,整合资金,由乡镇或平台公司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负责饲料兽药供给和提供技术支撑,有效解决农户资金缺乏和相关技术问题。

三、科学规划,有序发展

一是成立安顺市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安顺市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贵州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的目标要求和《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考虑我市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十三五”时期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同时征求市山地生态畜牧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后,邀请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评审,聘请贵州大学环境资源学院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61219日,安顺市人民政府以安府函〔2016132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同意印发《安顺市“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二是按照贵州省环保厅、贵州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93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禁养区方案修订工作,市畜牧兽医局会同市环保局对各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进行技术审核,截止目前,各县(区)均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修订并正式公告实施,全市畜禽养殖禁、限、可养区划定更加合理。据统计,我市2017年末耕地面积441.08万亩,按照农业部畜禽粪污消纳面积5头猪当量配套1亩耕地换算,我市目前畜禽粪污需90万亩耕地消纳,畜禽养殖发展空间仍较大。三是按照国家环保督查领导小组安排,配合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依法取缔网箱、漂箱116360平方米,兑现补助资金650余万元,解决了网箱养殖造成水体污染问题。

四、齐抓共管,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2017年,市畜牧兽医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环通〔201757号),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指导和督促新、改、扩建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市畜牧兽医局制订了《安顺市规模化养殖场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将完成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申报实施畜牧业项目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规范养殖场粪污治理;二是与市环保局组建安顺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小组,制订并印发《安顺市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进度、粪污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县(区),责令县(区)限期整改。三是以开展养殖场“四项整治”为切入点,狠抓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监管,建立并及时更新监管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管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扎实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管工作。四是强化与农业部门的对接,积极申报沼气池项目,在散养户相对密集的农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逐年增大覆盖面,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五是强化禁养区监管,督促县(区)依法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签订市、县、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下发《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暨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建立市、县、乡三级巡查制度,组建市、县、乡三级巡查队伍,实现三级联动,各有侧重,层层推进、业主自觉,部门监管到位、镇(乡)村各级政府齐抓共管、当地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格局。

五、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省级养殖污染治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落实养殖场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鼓励规模养殖户和养殖企业投资养殖污染治理,协调规划、国土、金融等部门,在养殖用地、信用贷款等方面,对积极治理养殖污染的企业和养殖农户给予政策优惠与扶持,引导市场资源向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方向流动。根据不同畜种及养殖模式,优化治理方案,家禽粪污主要采用集中收集加工有机肥工艺,生猪、肉牛粪污主要采用异地发酵床处理,通过处理后可基本实现“零排放”。同时鼓励养殖户配套种植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发电等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畜禽粪便处理的研究,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是针对目前部分中小养殖企业存在粪污治理设施设备不配套,存在污染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粪污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2017年争取到上级粪污治理资金384万元,在全市61个养殖场实施,预计20186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行,可有效改善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二是开展中小规模养殖场污染设施配套处理工程试点,引入青岛小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我市西秀区时新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并总结成果,不断完善和优化粪污处理技术。三是引进和培育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成熟的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优势,借助企业雄厚的资金投入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发展家庭牧场养殖,助推脱贫攻坚。先后引进了柳江集团、广东温氏集团、华西特驱集团、青岛榕昕集团在我市发展家禽、生猪和肉牛养殖。由企业负责提供粪污治理设施设备的设计、组装并提供技术支撑,有效解决养殖户粪污治理技术短板。四是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推广生态牧养蛋鸡、肉鸡、“猪--果”、“猪--菜”、“种草养畜”等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养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开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引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化适度规模养殖,充分利用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建设循环性畜牧业工程,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八、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争取国家、省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资金,实施畜禽粪污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养殖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率,推进畜禽生态化健康养殖;二是强化与环保、农业等部门的沟通,探索农户畜禽散养户粪污存储及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三是加快推进华西特驱、贵州柳江、广东温氏在我市实施的家禽、生猪代养项目,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全面推进我市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畜牧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




201868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马平;联系电话:0851-33528135

政协23号征求意见表.pdf

直线 16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直线 125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868日印发                

直线 14                                                 共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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