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明白书

发布时间: 点击率: ?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普查背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

  普查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目的意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对象内容: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时间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组织实施: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经费保障: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工作要求: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填报普查表。


    
0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问答 2018-06-05
  • “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第二季启动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 2018-05-30
  • “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畜牧兽医局 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后续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8-05-17
  • 四届中共安顺市委第四轮第五巡察组关于对市畜牧兽医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公告 2018-04-27
  • 安顺市畜牧兽医局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30